辽宁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报名简章

点击数:918 | 发布时间:2025-01-21 | 来源:www.ysqhds.com

    依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委和省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考实质,特拟定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报名简章。现公布如下:1、考试报名对象和考试报名条件

    高等教育自考的考试报名对象是国内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申请高等教育自考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该学历的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方法》,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2019年上半年起,考试报名自考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拥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要求。(《关于自考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专升本专业的限制考试报名条件有:护理学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现在在岗的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职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考试报名;药学专业限具备医学类、药学类等有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考试报名;中药学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有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考试报名,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医药产品购销员、中药产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等)的技术职员也可考试报名;公安管理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考试报名(考委〔1996〕6号文件)。

    2、开考专业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连锁营运管理、车辆检测与修理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施修理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9个专业 。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市场推广、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智能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法学等35个专业。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公告》(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拟定了《2018年辽宁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调整工作推行策略》,从2018年下半年起,开考的专业全部调整为《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已下简称《专业清单》)内专业,原开考专业不在《专业清单》内的,专业调整后全部取消,并停止接纳新生考试报名,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调整对照状况详见(附表1、2、三)。本科“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停止接纳新生考试报名。调整后共开考44个专业,专科开考9个专业,专升本开考35个专业。

    3、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置

    (一)停考专业

    1.能源管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17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0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2. 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护理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方向)、法律、日语、机械制造及智能化(数控加工方向)、焊接、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环境艺术设计、餐馆管理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软件等14个专科专业和电厂热能动力工程(应用本科)、数控技术(应用本科)、园林(应用本科)、计算机器件及设施(应用本科)、英语、物流管理、日语、石油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采矿工程、珠宝及材料工艺学、模具设计与制造、广告学、旅游管理、工业工程和新闻学等16个本科专业自2018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3. 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1个专科专业和服饰设计与工程(应用本科)、营养、食品与健康、应用化学、机电设施与管理(矿山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和教育技术等6个本科专业自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1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以上停止接纳新生报名的39个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字不进行调整,仍根据原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报名考试及办理毕业,2021年下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置

    停考专业停止安排课程考试后,该专业的考生可按下述方法选择遗留问题处置方法:

    1. 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字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 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合格成绩不可以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考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有关课程参加考试,获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最后办理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3. 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合格成绩不可以毕业的,可按自考有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根据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4、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19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4、五)。2019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考核课程准时间安排详见(附表6、七)。

    5、报名

    2019年上半年,我省自考继续实行互联网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申请课程免考、转考和申请办理毕业等都通过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在线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办理。所有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没办法报名、考试。

    (一)网上注册

    1. 新生网上注册

    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为“新生”。新生需要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备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

    考生须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法等,输入本人辽宁内常见的手机号,便于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消息。注册时需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需要:最近、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可以超越40k、不可以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考生信息注册完成后,须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址,确认个人身份信息。现场确认成功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会收到登录考试报名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着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现场确认后的要紧身份信息(名字、身份证号、照片)将不可以更改。

    2. 老考生网上注册

    已在我省获得《辽宁自考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我省已有些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名字等信息,登录后健全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辽宁内常见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录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中,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

    (二)报名方法

    2019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实行在线办理,所有专业不需要集体报名,考生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注册后可办理有关考试报名手续。网上考试报名理论课和实践课的交费方法采取集体支付或者个人支付。采取集体支付方法的助学机构需要在考试报名前与考生签订考试报名协议,承诺不发生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考试报名的问题,并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1. 理论课报名

    新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考试报名课程,检查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在线缴费。只注册没去现场确认的考生,注册无效。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考试报名课程,检查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在线缴费,完成课程考试报名。

    2. 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考试报名课程,检查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在线缴费,完成实践课程考试报名。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考试报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方法》教考试〔1996〕3号)

    但凡符合以下三个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县)招考办提出考试报名申请并上交有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考试报名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考试报名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②考试报名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以外,其他课程已获得合格成绩(包含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包含考试报名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考试报名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括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获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3. 申请免考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 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检查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址递交免考材料并同意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须重新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申请免考”进行在线缴费,完成报名。申请课程免考的交费,需要由考生个人完成,不同意集体支付。

    4. 申请毕业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考生本人需要亲自检查我们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自动依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携带成绩添加、修改依据在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申请,如遇其他缘由的“申请失败”,考生根据网上提示方法,携带作为添加依据的有关材料原件到报名市、区招考办说明具体状况,等待核实。网上申请毕业通过的考生,须在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考生须重新登录“申请毕业”进行在线缴费,完成毕业申请的报名工作。申请毕业的交费,需要由考生个人完成,不同意集体支付。

    (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日期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各市、区招考办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自考在线服务平台公布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1. 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天天9时-22时)。老考生理论课报名日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天天9时-22时)。

    2. 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2日至3月8日(天天9时-22时)。新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2日至3月8日。新生理论课报名日期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天天9时-22时)。

    3. 实践环节报名日期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8日(天天9时-22时)。

    4. 网上考试报名支付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22时前。

    5. 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19年3月7日至3月8日。

    6. 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为2019年2月 20日9时至 2月25日17时,到各市、区招考办现场确认及报送免考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9时至3月4日17时,在线支付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9时至3月5 日17时,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 3月5日9时至3月15日17时,全省复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7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9时至4月12日17时。

    7.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时间为 2019年6月3日9时至6月14日17时,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6月十日9时至6月17日17时,在线支付时间为2019年6月十日9时至6月18日17时,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6月十日9时至6月24日17时,省复审工作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7月22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6、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它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设在监考员指定地方。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需要的考试考哪几科可携带没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报名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卷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有关内容按需要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地区内,如未按需要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2004年5月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依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的决定》修正)处置。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7、公告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lnzsks.com)中的查看中心或关注公众号“辽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看。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可在每次考试公布成绩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公告单到当地市招考办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8、转考办理

    1. 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需要

    考生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1月20日。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在自考在线服务平台上申请。

    2. 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需要

    考生办理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招考办确定,省招考办统一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考籍所在地市、区招考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舍弃本次转考。

    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须携带的证件:转往外省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我省成绩公告单;省内转出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成绩公告单。

    3. 外省考生转入我省确认的时间为上半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下半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需要,结合我省实质外省考生转入将进行网上远程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请考生通过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在线服务平台( http://zk.lnzsks.com/lnzk.wb)中的“温馨提示”里点击“辽宁自考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书”进行查询;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我省的外省考生不可以进行网上远程确认,须到辽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转入我省的外省考生逾期没有进行网上远程确认,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我省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上半年可在2019年6月1日后,下半年可在2019年12月1日后通过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查看确认我们的转入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我省的外省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在确认时间内到辽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9、考试报名成本

    考生考试报名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考试报名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报名费5元(辽价函〔2016〕36号)。实践环节考核成本,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办理申请免考和申请毕业的怎么收费按辽宁财政厅、辽宁物价局、辽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怎么收费的公告》(辽财综 〔2003〕478号)中确定的怎么收费实行,即自学考试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附件:

    1、辽宁自考2019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开考专业)

    2、辽宁自考2019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停考专业)

    3、辽宁自考2019年4月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开考专业)

    4、辽宁自考2019年4月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停考专业)

    5、辽宁2019年4月自学考试一对一调整专科专业对照表

    6、辽宁2019年4月自学考试一对一调整专升本专业对照表

    7、辽宁2019年4月自学考试专业名字不一样的两个专业调整为一个专业对照表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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